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舞美工程企业综合技术资质评定标准
一级
(一)企业基本资信: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通过工商部门年检,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;
2、企业注册资金:200万元以上(含200万元);
(二)企业人员要求:
1、高级舞美总监1人: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高级舞美总监、舞台主任技师、一级舞美设计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并具有10年以上从事舞台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历;
2、财务负责人1人: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会计职称;
3、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,其中:
(1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,能从事剧场及室外广场大型演出的舞台工程的高级舞美设计人员、高级灯光师、高级音响师或舞台主任技师不少于2人;
(2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
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有较高的艺术创作能力,能从事剧场或小型临时搭建舞台的演出舞美工程的舞美设计师、灯光师、音响师或舞台技师不少于3人;
(3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具备舞美工程的基本知识,能从事小型演出舞美工程的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。
(三)企业资质要求:
1、近三年承接工程项目中至少三项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且无安全事故;
2、企业自有灯光、音响等舞台设施设备及施工、检测设备,设备总价值不低于1500万元;无灯光、音响、多媒体等设备,专业从事舞台搭建工程的企业,其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600万元。
二级
(一)企业基本资信: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通过工商部门年检,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;
2、企业注册资金:50万元以上(含50万元)。
(二)企业人员要求:
1、舞美总监1人: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并具有8年以上从事舞美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历;
2、财务负责人1人:应具有中级以上(含中级)会计职称;
3、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6人,其中:
(1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具备丰富的经验和较高的艺术创作水准,能从事剧场及室外广场大型演出的灯光工程的高级舞美设计人员、高级灯光师、高级音响师或舞台主任技师不少于1人;
(2)具备舞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,能承接一般剧场的演出舞美工程的舞美设计师、灯光师、音响师或舞台技师不少于2人;
(3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具备舞美工程的基本知识,能从事小型演出舞美工程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。
(三)企业资质要求:
1、近三年承接工程项目中至少三项的单项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以上且无安全事故;
2、企业自有灯光、音响等舞台设施设备及施工、检测设备,设备总价值不低于500万元。无灯光、音响、多媒体等设备,专业从事舞台搭建工程的企业,其设施设备总价值不低于200万元。
三级
(一)企业基本资信:
1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通过工商部门年检,经营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;
2、企业注册资金:10万元以上(含10万元)。
(二)企业人员要求:
1、舞美总监1人: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以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舞美工程施工技术工作经历;
2、财务负责人:应具有初级以上(含初级)会计职称;
3、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不少于4人,其中:
(1)具备舞美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有一定的艺术创作能力,能承接一般剧场的演出舞美工程的舞美设计师、灯光师、音响师或舞台技师不少于2人;
(2)具有舞美工程相关专业初级技术职称(或具有由省级以上演出行业协会认定的同等专业资质),具备舞美工程的基本知识,能从事小型演出的舞美工程的技术人员不少于2人。
注:上述省级以上指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。